為進一步提高我盟安全培訓機構培訓質量,加強安全培訓機構的監(jiān)督管理,規(guī)范安全培訓行為,推動安全培訓工作健康發(fā)展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一條安全培訓機構起始積分均為100分,積分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積分周期屆滿,年度積分重新記錄。減分事項按期完成整改并經盟應急管理局風險監(jiān)測和救援協調管理科復查合格,該減分在下一年度1月1日自動清零;否則減分不清零,自動轉入下一個周期。
第二條安全培訓機構積分管理堅持正向激勵與反向懲戒相結合,遵循客觀、公正的原則。同一事項出現多種減分情形的,按分值最高分減分;同一事項出現多種加分情形的,按分值最高項加分。
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進行減分:
(一)安全培訓機構缺少1名兼職教師,減5分;缺少2名兼職教師,減10分;缺少3名以上兼職教師,減20分;缺少1名專職教師,減20分,缺少2名以上專職教師,減40分。
(二)專職教師的工作經驗少于5年的,每有1名減3分;專職教師的聘期少于3年的,每有1名減10分;安全培訓機構未具備通用實訓老師的,減2分;缺少各工種實訓老師的,減2分;從事實際操作教學的教師不具有相應專業(yè)的中級(含技師)及以上職稱的,每有1名減5分。
(三)專職教師年平均授課時間少于48學時的,減10分;兼職教師年平均授課時間少于16學時,減5分。
(四)根據培訓對象制定培訓考核計劃表(包括培訓班次、課程設置、授課教師、方式方法等內容),每少1個班次培訓計劃表,減5分,不完整的減2分。
(五)提交的培訓考核計劃表有誤,減1分;工作證明有誤,減1分;學信網的學歷認證報告有虛假的,減1分;個人健康承諾書有誤,減1分;考生驗印審批表有誤,減1分。
(六)安全培訓考核計劃表及相關材料需提前5日向盟、旗應急管理局提交審核,未按時間規(guī)定的,減5分;培訓完未在3個工作日內向旗區(qū)應急管理局提交考試申請報告的,減5分;考試結束后未在2個工作日內向旗區(qū)應急管理局提交考生驗印審批表的,減5分;再2個工作日未上報盟局的,再減5分。
(七)培訓班配備管理人員擔任班主任,每有一期班沒有配備專職班主任,減3分;嚴格學員考勤,每有一期班執(zhí)行不嚴減5分;教學檔案管理,每有一期檔案不全、不規(guī)范,減2分。
(八)抽查發(fā)現每有一期培訓班學員面授課時達不到大綱要求的予以減分,培訓課時少于大綱10%以上25%以下的,減10分;少于大綱25%以上40%以下的,減20分;少于大綱40%以上的,減40分。
(九)安全培訓機構被舉報投訴且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的,每有1起減5分;安全培訓機構存在惡意舉報行為的,每有1起減10分。
(十)在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開展的監(jiān)督檢查中,安全培訓機構發(fā)現問題并下發(fā)責令整改指令書的,每有1起減5分。
(十一)安全培訓機構違法違規(guī)行為被行政處罰的,每有1起減20分;有2起以上減40分。
(十二)安全培訓機構學員考試作弊和替考的行為被發(fā)現的,每有1人,減5分。
(十三)安全培訓機構管理制度每少1個,減3分。
(十四)其它應當減分的情形。
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情加分:
(一)安全培訓機構實操設備滿足同一作業(yè)類別同期30人—60人實操培訓需要的,加10分;60人—100人實操培訓需要的,加15分;100人以上實操培訓需要的,加20分。
(二)本年度被國家、自治區(qū)、盟級抽查、督查未下發(fā)責令整改指令書或處罰的,加10分。
(三)受到國家、自治區(qū)、盟級政府表彰的,分別加15分、12分、8分;受到國家、自治區(qū) 、盟級應急管理部門表彰的,分別加12分、9分、5分。
(四)安全培訓機構上年度開展“三項崗位”人員考核合格率高于本年度考核合格率的,加20分。
(五)有其他突出貢獻的,酌情加分。
第五條在積分周期內,對于累計積分達到下列標準的安全培訓機構采取以下措施:
(一)累計積分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,對安全培訓機構負責人進行提醒。
(二)累計積分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,對安全培訓機構進行通報并約談主要負責人。
(三)累計積分60以下的,安全培訓機構暫停培訓,限期整改。
(四)安全培訓機構連續(xù)在2個積分周期內的累計積分在120分以上的,下一年度可通過降低檢查頻次等方式,給予安全培訓機構適當鼓勵。
第六條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對安全培訓機構工作進行監(jiān)督。如發(fā)現安全培訓機構存在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,可采用書面的方式實名向旗區(qū)應急管理局舉報。旗區(qū)應急管理局按照相關規(guī)定進行調查處理。
附件:安全培訓機構年度積分表
附件
培訓機構年積分表
時間:
| 檢查項目 | 機構情況 | 減分/加分 | |
| 減分項 | 兼職、專職老師人數 | ||
| 專職教師的工作經驗是否少于5年;專職教師的聘期是否少于3年;安全培訓機構是否具備通用實訓老師;安全培訓機構是否具備各工種實訓老師;從事實際操作教學的教師是否具有相應專業(yè)的中級(含技師)及以上職稱 | |||
| 兼職、專職老師年平均授課時間 | |||
| 培訓考核計劃表(包括培訓班次、課程設置、授課教師、方式方法等內容)是否完整 | |||
| 考核時提交的培訓考核計劃表、工作證明、學信網的學歷認證報告、個人健康承諾書、考生驗印審批表是否虛假有誤 | |||
| 安全培訓考核計劃表及相關材料是否提前5日向盟局提交審核;培訓完是否在3個工作日內向屬地應急管理局提交考試申請報告;考試結束后是否在2個工作日內向屬地應急管理局提交考生驗印審批表;是否再2個工作日上報盟局 | |||
| 培訓班是否配備管理人員擔任班主任 | |||
| 培訓班是否嚴格學員考勤 | |||
| 培訓班教學檔案管理是否健全規(guī)范 | |||
| 學員面授課時是否達到大綱要求 | |||
| 是否被舉報投訴或存在惡意舉報行為 | |||
| 在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開展的監(jiān)督檢查中,是否發(fā)現問題并下發(fā)責令整改指令書 | |||
| 是否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被行政處罰 | |||
| 是否有學員考試作弊和替考 | |||
| 安全培訓機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| |||
| 其他 | |||
| 加分項 | 實操設備滿足同一作業(yè)類別同期培訓人數情況 | ||
| 是否被國家、省抽查、督查未下發(fā)責令整改指令書或處罰 | |||
| 受到國家、自治區(qū)、盟級政府表彰情況 | |||
| 受到國家、自治區(qū)、盟級應急管理部門表彰情況 | |||
| 上年度培訓考核合格率;是否高于本年度考核合格率 | |||
| 其他 | |||
| 初始分 | |||
| 總計得分 | |||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