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(chǎn)品詳情
本政策適用的嬰幼兒喂養(yǎng)用品
嬰幼兒喂養(yǎng)用品設計用于向四歲及以下嬰幼兒喂食食物和液體。本政策還包括用于儲存和容納嬰幼兒食品的商品。例如:奶瓶、訓練杯、嬰兒餐具(勺子、餐叉)、奶和嬰兒配方食品存儲袋和存儲瓶、吸管杯和零食碗。
本政策不包括與嬰幼兒喂養(yǎng)相關的配件、家電、食物和家具等,例如:消毒器、吸奶器及配件、嬰兒食品、奶瓶清潔用品、安撫奶嘴、溫奶器、奶瓶冷藏袋和兒童餐椅。
根據(jù)亞馬遜的要求,所有嬰幼兒喂養(yǎng)用品均應經(jīng)過檢測,并符合下列特定法規(guī)或標準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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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 |
法規(guī)/標準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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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喂養(yǎng)用品 |
· SOR/2018-83 - 總鉛含量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鉛含量);和 · SOR/2016-188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鄰苯二甲酸鹽含量);和 · SOR/2016-193 - 表面涂料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鉛含量)(如適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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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限嬰幼兒奶瓶 |
· SOR/2018-83 - 總鉛含量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鉛含量);和 · SOR/2016-188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鄰苯二甲酸鹽含量);和 · 聚碳酸酯瓶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附錄 2 第 15 項 - 4,4′-異亞丙基聯(lián)苯酚 [雙酚 A/BPA]);和 · SOR/2016-193 - 表面涂料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鉛含量)(如適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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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限嬰兒奶瓶用奶嘴 |
· SOR/2016-180(嬰兒奶瓶用奶嘴法規(guī)) · SOR/2018-83 - 總鉛含量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鉛含量);和 · SOR/2016-188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鄰苯二甲酸鹽含量);和 · SOR/2016-193 - 表面涂料(《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》鉛含量)(如適用) |
另外,所有嬰幼兒喂養(yǎng)商品必須有雙語(英語和法語)安全警告和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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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商品和商品包裝所有面的圖片、貼標圖片,以及隨附嬰幼兒喂養(yǎng)商品提供的所有文件(例如使用說明、用戶手冊)的兩份副本。詳情頁面圖片不足以證明其合規(guī)性。
5.商品圖片或檢測報告,證明商品符合標志要求(《消費者包裝和貼標法案》R.S.C., 1985, c.C-38)(如適用)
6.由 ISO 17025 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,確認每件商品均已經(jīng)過檢測,符合上述適用要求 w+shunjin710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