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(chǎn)品詳情
適用的兒童玩具產(chǎn)品:
兒童玩具是指供 12 歲或以下兒童在學習或玩耍時使用的商品。
玩具商品可根據(jù)以下標準確定是否為“兒童玩具”:
1.商品包裝上標明的年齡分級指明該玩具專供 12 歲或以下兒童使用。
2.在商品的包裝、展示、促銷或廣告中,均顯示該商品適合 12 歲或以下兒童使用。
3.消費者通常認為該商品專供 12 歲或以下兒童使用
亞馬遜政策規(guī)定的不可售商品
因必須確保買家在亞馬遜商城找到的商品品類充足、安全可靠、符合相關法規(guī)要求。故不允許發(fā)布或銷售不合規(guī)玩具或禁售玩具。(例如:研磨風箏線、串珠和琥珀磨牙首飾、串珠夾和串珠鏈、蘑菇形嬰兒磨牙器或安撫奶嘴、非玩具類磁體商品、磁力筆、強磁體、飛鏢指尖陀螺、水珠)有關不允許銷售的商品的更多信息,請參閱商品安全發(fā)布限制。ASTM F963-17涵蓋兒童玩具(例如:1.擠壓玩具;彈射玩具2.毛絨玩具和豆袋玩具3.輪式騎乘玩具;彈力系繩玩具4.磁鐵;大理石;5.搖鈴;絨球)
亞馬遜要求所有其他兒童玩具均經(jīng)過檢測并符合下列法規(guī)、標準和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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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 |
法規(guī)、標準和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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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玩具 |
以下所有法規(guī): · 《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》(鉛、鄰苯二甲酸鹽) · 《美國消費品安全法》第 14(a)(5) 節(jié)(追蹤標簽) · 《美國聯(lián)邦法規(guī)》第 16 卷第 1501 部分(小零件) 以及以下選項(如適用): · 美國材料實驗協(xié)會 F963-23 或美國材料實驗協(xié)會 F963-17《玩具安全標準消費者安全規(guī)范》 注意: 2024 年 4 月 20 日之后生產(chǎn)的兒童玩具必須遵守美國材料實驗協(xié)會 F963-23 中的要求 |
包裝信息要求:
1.年齡段標
所有玩具,應標明其設計使用的最小年齡或在零售包裝上標識
對于某些玩具,例如服飾和乘騎玩具,可以在玩具或包裝上,標識高度或重量限制也可以。
2.安全標識
3.安全標識應由警告標識(在一個等邊三角形內的感嘆號)、信號詞(CAUTION或WARNING)和描述所存在危險的文字組成,不同產(chǎn)品的警告用語信號詞是不同的。
兒童玩具資質辦理流程:
1.填寫申請表,
2.寄樣品,
3.測試合格,
4.出報告/證書
5.測試周期5個工作日


